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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禀赋应得问题

1991年,约翰·罗尔斯接受了《哈佛哲学评论》的采访。当谈及正在写作的《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一书时,他特地向读者指明:书中“关于把自然禀赋视为公有财产的那一节”是专门回应他最重要的论敌罗伯特·诺齐克的。我们立即感到,这一问题——我们的自然禀赋及其运作成果在什么意义上是我们应得的——在罗尔斯的心中显然具有相当重要的理论地位。2001年,该书整理出版,其中第21节正是我们所企盼的内容。下面,我们将借助这一主题文本对自然禀赋应得问题展开一些初步的讨论。 令读者多少有些吃惊的是,在开头第一段,罗尔斯就咄咄逼人地问道:“人们真的认为他们比其他人生来便更有天分这(在道德上)是应得的?他们真的认为自己生为男子而非女人或相反这(在道德上)是应得的?他们真的认为自己生于一个富裕家庭而非一个贫困家庭这是应得的?不。”

论费耶阿本德:两个非关键问题

(对保罗·费耶阿本德《自由社会中的科学》的评论) 一 政治 在第160页的脚注中,费耶阿本德写道: “读者不要因我经常赞扬左派政治家而误解,因为你显然误解了。我赞扬他们不是因为他们是左派,而是因为他们既是政治家又是思想家、既是行动者又是理论家,因为他们关于这个世界的经验使他们的哲学既现实又灵活。右派或中间派中没有可与之比拟的人物,知识分子(黑格尔是唯一的例外)一直满足于相互称赞或破坏对方的空中楼阁,而这并不是我的过错。” 回到第159页,我们马上就能够明白他具体指的是什么: “我以赞成的态度看待50年代共产党中国的党和专家之间关系的某个插曲。我建议今天的民主团体以相似的方式行事。我认为中国共产党在那种情况下的做法是合理的,我建议民主政体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反对它们自己的专家的沙文主义。” 当然,熟知中国当代史的人们会发现这是一个笑话。但是,下面我们就会看到,抛开历史事实不谈,这一建议——用民主反对专家沙文主义——依然值得严肃对待。

无政府、国家与政治义务

一 我们经常被教导要服从国家。在许多地方,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要求,甚至构成了一股强制性的力量;与此同时,“服从”这一概念也经常被替代为“忠顺”乃至“积极保卫”——这正是现代极权国家梦寐以求的目标。当然,并没有哪个理智的人会认为不分青红皂白地服从国家所下达的一切命令是可取的。因此,值得讨论的并不是离开或反对一个糟糕而邪恶的国家的可能性与合理性,而是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说国家与个人存在一种道德关系:毕竟,直截了当地说国家破坏了个人自由或侵害了个人利益,并不能威胁到人们普遍持有的下述看法,即国家对于群体合作秩序而言依然是有意义的。虽然无政府主义者已经展示出了一幅关于人们如何在没有国家的社会中安居乐业的美妙图画,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合情合理地断定:在当前尚可接受的国家中维系现在的生活,比在缺乏现实证据的无政府理想社会中度过未知的人生更可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