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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干涉的权利与反至善论的政治

权利是行动的界限。权利决定了我们能够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这一范畴显然不同于行动的倾向性,即人们在作出选择时所根据的各种各样的理由,它表现为人的偏好。也就是说,人们乐于做什么,与他们能够做什么,是完全不同的问题。在我们由选择过渡到直接行动的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并不是个人的偏好或者说善观念,而是那些选择所要求的权利空间的大小。如果我没有杀人的权利,那么不管我对这一选择有怎样强烈的偏好,杀人都不可能成为一种合理的行动。这表明,权利对于善观念处于一种词典式的优先地位,它应当成为对合理行动的考量中最重要的因素。 然而,在这里并不是想要讨论权利与善孰为先的经典论题。我想论辩的是这样一种观点:我们拥有何种权利,归根到底是与我们的善观念相关的。而反对这种观念就意味着声称:我们的权利可以完全脱离任何善观念、任何伦理因素而得到确定——可以将之略称为分离命题。比起权利先于善的优先命题,这种立场无疑更为严格;也就是说,它并不能从前者中推论出来。以下情况是可能的:出于公众一致持有的善观念,法律规定工作之人有享有最低工资的权利。可能在此之后,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变化,但这种权利并未随之而动摇——在此过程之中,最低工资的权利一方面根据善观念而得到确立,另一方面却又可以说是优先于善的。而相反,我们可以轻易看出:分离命题是优先命题的充分条件——如果能够彻底隔断权利与善观念之间的联系,对所谓最低工资的享有根本就不会为法律所保护。

声西击东

据说,我们中国人才最了解中国。于是,我们善于、并热衷于在言论领域与别人论辩,试图纠正对方的偏颇看法,传播真相,并捍卫自己对祖国的正确理解。这项活动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成为官方宣传体系最重要的任务之一;而同时,在各种场合中,对一个国家之历史与现状的论断,又从未像今天这样易于引发争议。当面对如此情境时,我们——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的殊异身份就显得具有特别的作用。因为我们时时刻刻居于这个国度之中、时时刻刻体认着它的现实境况,同时利益又与其息息相关,因此,我们似乎理应是当代中国最深刻的理解者、最适宜的阐释者。 没有人会怀疑:对一个事物作出判断的前提是了解它。我的疑问是,是否可以说一个国家的居民就是最了解该国家的人。考虑到中国的特殊情况,这一命题显得尤为可疑。设想有这样一个人,他在一生中仅读过一本书;他整日、整年沉浸在这本书之中,以至于对其内容倒背如流。于是,我们似乎可以就此得出结论:他是这本书的最权威的专家、“最深刻的理解者、最适宜的阐释者”。然而,果真如此吗?如果一个人只读过一本书,他甚至都无法从直觉上说出它的好坏来,更别提进一步的判断了。任何判断——价值判断——都必须建立在比较之上。没有这种比较、没有对同类事物的了解,我们不可能作出任何有意义的论说;事物对我们来说,仅仅是空洞地、无内涵地存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