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目的或者手段的政治
儒家学说是一种统治哲学。它包含了两个内容:一是关于政府该如何统治的理论;二是关于人民该如何接受统治的理论。这种学说与法家相互配合,在宋明理学和《资治通鉴》上达到顶峰,并最终形成了一种将统治本身作为目的的政治哲学。 这种哲学仅仅将政治视为"统治的艺术",将完善权力系统和操纵技术作为唯一目标。而在西方,亚里士多德首先提出这种理论。在其《政治学》中,他所讨论的是如何才能将人民的群体秩序调整到最佳状态,以使国家权力获得最高的效率。这种"艺术"、这种"组织的学问"在马基雅维里那里达到一个高峰,权力可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政治亦无需顾忌道德、考虑善恶。这与中国所谓儒外法内的政治系统遥相呼应,成为东西方理论家少有的"共识"之一。 这种政治哲学的后果是恶劣的。当政治成为追逐权柄与利益的游戏时,公共权力就成为统治者的私有财产,有能力逐鹿者一拥而上,赤裸裸地进行最原始的争夺,在宫闱与朝野间上演了一出出血腥的剧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