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格拉底之死
满足程序正义的民主过程,所产生的结果就是“善”吗?苏格拉底之死是不是个典型的反例呢?苏格拉底的死,对于他本人而言当然冤屈,但各方都没有错。简而言之,陪审团多数的决定必须得到尊重,程序正义的合法性比个人的命运更加重要。
我这么说并不违逆于我本人的精英主义和保守主义立场。我们并不能说,苏格拉底之死的“非正义”就可以动摇程序正义——自由民主制度的“程序”有缺点,这必须承认,但是关键之处在于,苏格拉底不是死于自由民主程序的缺点,而是死于一种过时文化的缺点,或者说时代的偏见。
有神论的雅典文明、前启蒙时代的近神化而不是平民化文化造成了这一切:这提示我们,政治制度不代表一切,整个社会的问题,不是自由主义或者保守主义所能够解决的。说句题外话,一个好的制度并不必然是平民主义的,但一定要是权力制衡的。
我这么说并不违逆于我本人的精英主义和保守主义立场。我们并不能说,苏格拉底之死的“非正义”就可以动摇程序正义——自由民主制度的“程序”有缺点,这必须承认,但是关键之处在于,苏格拉底不是死于自由民主程序的缺点,而是死于一种过时文化的缺点,或者说时代的偏见。
有神论的雅典文明、前启蒙时代的近神化而不是平民化文化造成了这一切:这提示我们,政治制度不代表一切,整个社会的问题,不是自由主义或者保守主义所能够解决的。说句题外话,一个好的制度并不必然是平民主义的,但一定要是权力制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