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思以赛亚·伯林



自政治哲学在当代转变为一种规范性理论,即专注于探究政治制度的规范性基础以来,对任何政治哲学家的讨论都必须面对两个问题:

一、此人主张何种道德学说?

二、此道德学说是否能推出,或有助于证成此人所主张的政治制度学说?

这两个问题要求政治哲学家应构筑两个论证:首先证成其道德学说,继而论述如何能够从该道德学说中得到一个政治制度学说。以赛亚·伯林难以满足这一标准。虽然他既提出了一种道德学说(价值多元论)又提出了一种政治制度学说(自由主义),但一般认为,他对这两者的论述含糊不清,甚至自相矛盾、漏洞百出,经不起细密的概念分析与逻辑分析。其中重点,在于上述第二个问题:虽然价值多元论本身在哲学上仍有可议之处,但无论如何,伯林没能成功地用价值多元论来支持自由主义,而自由主义也不可能反推出价值多元论。

借助许多二手文献,我们可以简述伯林对其立场的推论:

1,我们追求不可通约的多种价值,这是一个关于人类生存境况的基本事实。

2,此一基本事实意味着价值多元论。

3,价值多元论蕴含着一些道德要求,如宽容,免于强制干涉,尊重不同价值观,等等。

4,自由主义是满足这些道德要求的最佳政治制度。

这一推论被许多价值多元论自由主义者所共享。批评者认为,推论中的每一个步骤都难以成立:第一,人们追求多个相互冲突的目标,这固然是一个事实,但该事实的存在并不意味着这些目标都是有价值的,因此无法得到多元论的价值主张;第二,假如价值多元论是真的,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说某个价值是首要的或必需的,因而宽容乃至其他要求不应处于特殊地位;最后,即使宽容等要求是首要的,但除非我们知道有什么东西应当被宽容(以及有什么东西不能被宽容),否则我们无法从宽容的要求中得到任何关于政治制度的主张。

这些批评是强有力的,它们表明如果自由主义的确需要一个道德基础,那么价值多元论无力满足此一要求。批评中第二点尤其关键:它表明价值的多元性与自由的优先性之间存在着概念冲突,如果这一冲突不能得到解决,那么价值多元论不仅无法证成自由主义,而且还将因得出自由与对自由的破坏之间没有价值轻重之分的结论而摧毁自由主义的其他备选道德基础,并最终倒向道德相对主义与政治相对主义。

然而,就伯林本人的观念而言,这些批评似乎不尽切题。这些批评挑战的是这样的理论家:他们认为存在着一种能够证成自由主义的道德学说,并且进一步认为价值多元论能够充当这一角色。伯林是这种理论家吗?伯林真的认为道德学说与政治制度学说之间能够存在一种证成关系吗?在他的著作中,上面的推论是否可以被理解为对这种证成关系的说明?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这表明上述批评预设了一些伯林并不持有的观点,这些观点将伯林描绘为1970年代《正义论》发表之后涌现的那个学术潮流的一员,亦即将其视为一个规范政治哲学家。但伯林已经反复强调,他的主要学术旨趣是对启蒙理性主义的反思,这种反思是对学院知识分子的规范性事业的外部的、整体的批评,而不是再次进入这一事业之内,提出另一个合乎启蒙理性主义之根本筹划的政治道德方案。像其他二十世纪反唯理论者一样,伯林在启蒙理性主义、政治的乌托邦主义与受价值一元论理念支配的政治哲学事业之间划上等号;与众不同的是,他最终将这三者归因于“一个问题只能有一个答案”与“人类事务只有一种模式”的形而上学观念。这表明伯林的关注点集中于对观念史的追溯而不是对观点的论证。



在我看来,应该这样理解伯林关于道德学说与政治制度学说的观点:如果自由主义的确是我们要追求的政治制度,那么价值多元论就是我们从自身的生存境况出发所能利用的最佳价值立场。价值多元论与自由优先性的张力的确存在,但这一问题仅仅是概念性的,从政治实践的立场上看恐怕不会带来什么危害。换句话说,尽管将自由优先性嫁接于价值多元论之上会导致理论上的不融贯,但一种不融贯的多元论观念依然优于一种融贯的一元论观念。

伯林并未在价值多元论足以证成自由主义这一观点的基础上主张价值多元论。这一观点是错误的,同时伯林也并未接受它。相反,伯林相信,自由主义与价值多元论的正确关联在于:并不是自由主义只能依赖于价值多元论而得到说明,而是价值多元论必须在现代社会中才能站得住脚,而自由主义正是现代社会中政治实践的主要形式。这意味着我们应该区分价值多元这一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与价值多元论这一道德理论。前者当然不能证明后者,但它使得后者看起来是可信的。

按照这种理解,我们无需关注伯林是否相信价值多元论在哲学意义上是正确的。通过精湛的思想史研究,他试图说明的是:对于现代政治而言,价值多元论是一种不能被排除的学说,因为无论存在多少错误,它都已经被常识观念接纳为一种默认立场了。或许哲学最终会揭示价值多元论的粗陋——这意味着现代多元社会缺乏终极的合理性基础——但在实践层面试图改变现代多元社会则是愚蠢的。批评一种不能被拒之门外的学说对于我们的政治生活是没有意义的,乃至可以说,拒斥一种无法被拒斥的学说不会给我们的政治实践带来任何好处。与其说这是一个哲学上的论证,不如说它显示了伯林的现实主义旨趣。

价值多元论至多蕴含着这样的结论:如果有一群人想要推行自由主义,那么价值多元论将不反对他们的做法。在这里我们发现了约翰·格雷的观点,即自由主义仅仅是众多合法制度之一,它的优势地位只能归因于人们将其接受为政治上的权宜之计,而原则上不存在什么东西能赋予其道德优先性。这就是我们单纯从价值多元论出发所能得到的结论,它表明批评者将价值多元论理解为一种必将导致相对主义后果的观点是正确的。

格雷立场的激进性表明了伯林的观点距离政治理论的极限有多么近。终其一生,伯林似乎都在向人们描绘这样一个图景:人类的政治处境是如此尴尬,以至于向前一步就会得到相对主义,而向后一步则会得到价值一元论;但如果我们停留在原地,那么又会失去逻辑上的融贯性。权衡利弊之下,停留原地是最可取的结果。带着这一论点来重读《政治理论还存在吗?》这一著名文章,我们便不难理解伯林对价值多元论与政治理论的关系所持有的看法:在他看来,价值多元论是一个全局性的观点,而任何政治理论都至多是一个局部有效的学说;价值多元论提供了对人类处境真实而全面的理解,而政治理论无力提供——尽管它总是自以为能够提供——这种理解。

因而我们最好将伯林的政治哲学视为对政治理论之局限性的说明。如果一位政治理论家的任务就是论述一个政治制度学说如何能够建立在一个道德学说上,那么伯林从未以政治理论家自居。他并未试图阐发一个新颖的政治理论以与历史上诸位先贤竞争。相反,他试图挖掘的是那个统治着政治思想史的价值一元论的理念,揭示该理念是如何在试图提供一个它无力提供的对人类境况的整全理解时犯下错误的。



若如上文所言伯林的政治哲学乃至二十世纪流行的反唯理论哲学只有在自由主义的政治形态之内才能得到理解,这表明这种哲学符合实用主义理论的基本形式。这进一步意味着,不存在一种独立于共同体政治实践的实用主义:只有在自由民主社会的内部,实用主义才是一种有意义的学说。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反唯理论者与罗蒂这类后现代理论家的会聚。根据实用主义者的激进立场——合法的公共哲学只能是实用主义式的——哲学与政治的关系将被倒转:不存在能够为政治提供基础的哲学,相反,哲学应当以政治为前提。因为政治即是人们的生存境况,而超越生存境况的哲学是没有公共价值的。

按照上文的分析,关于伯林的二手文献——无论是肯定性的还是批评性的——往往陷入两种陈词滥调:肯定性的文献多突出伯林的批判维度,却未能阐释,反唯理论者除了反复攻击关于政治与哲学的唯理论图景之外还主张了什么;而批评性的文献多以揭示价值多元论无法推出自由主义来证明伯林的错误,但由于伯林本人从未主张价值多元论与自由主义之间存在一种逻辑上的证成关系,因而这种批评是在攻击稻草人。只有将伯林理解为一个实用主义者才能一并解决这两个问题。

我们能够从反唯理论者的观点背后看到这样一种直觉:对最好的政治形态的追求导致了最坏的政治实践,因此只有当我们停止这种追求,才可以避免糟糕的命运;而制止这种追求的方法是说服人们,原则上并不存在一种“最好”的政治形态。于是我们发现反唯理论者的观点依赖于“最好”与“最坏”概念的不对称性,他们认为,不存在“最好”的政治,但是我们能够清楚地知道何种政治是“最坏”的。波普尔在此基础上企图深入发展一种否定性的功利主义理论,即将对功利值最大化的追求转变为对负功利值最小化的追求。

“最好”与“最坏”的不对称性意味着,反唯理论者一方面拒斥善的一元论,另一方面又服膺一种恶的一元论。这种观点在哲学上似乎比价值多元论更加粗糙,但除此之外它也表明反唯理论者对价值多元论的态度是三心二意的:上述政治直觉一半体现了价值多元论,但另一半——这部分通常不引人注目——又反对价值多元论。这再一次证明反唯理论者并未用价值多元论来证成自由主义。在当代实用主义者那里,这种三心二意的态度被正名为“反讽的”:反讽的自由主义者认为,自由主义背后的那种哲学看起来是正确的,但终究不是(不能是!)全然正确的;无论如何,自由主义的政治并不以那种哲学为基础。甚至可以直截了当地说,无论我们在什么意义上(理论上或是实践上)使用“正确”这个词,哲学都没有资格比政治更加正确,如果政治缺少一个终极根基,那么人们也不可能从哲学中找到它。这就是为什么价值多元论与自由优先性之间的张力并未使得伯林放弃其中任何一者:这种不放弃,不是因为伯林不具备足够的哲学才能以至于无法看到此中疑难,而是因为他不相信前者的缺陷足以损害后者。相对于乌托邦主义与政治理性主义,价值多元论并无份量成为自由主义的敌人。

伯林不像当代实用主义者那样底气十足,是因为他作为一名反启蒙理论家依然带有启蒙主义的气质,难以像后现代思想家那样坦然拥抱自己立场的不融贯,特别是没有找到一些新颖的词汇(如“偶然”、“反讽”与“团结”之类)来将自己的怀疑论态度正当化。这些因素都不妨碍本文的观点,即只有将伯林理解为实用主义者才不会使我们满足于各类陈词滥调的狭隘阐释,并忽视他的价值。与其他实用主义者类似,伯林的实用主义同样重视作为现代政治实践的自由主义与作为学院理论的自由主义的区分,这使得其观点超越了理性主义-经验主义的知识论争议与多元论-一元论的道德哲学争议。如果一位思想家业已将政治置于哲学之上,那么批评他的政治观念不符合某种哲学是毫无意义的,而肯定他的政治观念符合某种哲学则不啻是对他的轻视。这反过来也意味着,只有当反唯理论者不仅仅停留在反对唯理论的层次时,其观点才是深刻的。

另外不得不提的一点是伯林对“狐狸”与“刺猬”的区分。这一区分看起来并无深意,但从某个角度看,它恰好与实用主义者对“我们”与“他们”的区分殊途同归。多元论者不仅主张价值应该是多元的,而且进一步注意到,只有将多元论与一元论并立,才能将多元论者这一少数派从被一元论统治的知识分子群体中拯救出来。这解释了伯林对赫尔德与维柯等知识分子的深入研究。从思想史上看,区分概念(很难说这里的区分是被发现的还是被建构的)经常被用于少数派知识分子的自我辩护事业,例如,罗蒂将哲学史中的实用主义潮流辨识出来的做法不仅有智识上的意义,而且也是为了划分“我们-实用主义者”与“他们-学院哲学家”并为前者争取话语空间。“狐狸”与“刺猬”的说法之所以具有开创性,主要原因就在于,是一位“狐狸”式的思想家提出了这一区分。相对而言,“刺猬”式的思想家不太可能看重这种区分,就像大部分领域中多数派都不会认为少数派能够与自己平起平坐一样。



尽管到目前为止本文看起来是对伯林的辩护,但就像实用主义者的激流勇退(或者说是知难而退)并不能取消哲学问题一样,伯林对政治理论独辟蹊径的理解也终究是一种一厢情愿。这表现在,他试图以将任何价值一元论方案都“包裹”在一个松散系统中的方法来逃避严肃的理论争议:如果一种观点能够“容纳”另一种观点,那么前者看起来就不是后者的敌人。显然这种逻辑伎俩对价值一元论并无效果,因为一种价值一元论学说的敌人并不只是另外一种价值一元论学说,而且也包括任何试图“超越”或“悬置”价值一元论的观点,如价值相对主义与价值虚无主义。并且,这一严肃的理论争议并不仅仅是理论性的,它最终将被严肃的、随处可见的实践争议所例示。对此德沃金说的很清楚:例如,一个人不可能一方面全心全意地认为孕妇有(或者没有)堕胎的权利,另一方面又全心全意地服膺价值相对主义或价值虚无主义的立场。如果我们的确认为堕胎权利问题作为一个疑难的人权问题而值得深入讨论,那么相对主义或虚无主义就必须被请出讨论场地。这一分析表明元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的关联比价值多元论者所认识到的要更加紧密。

至于自由与平等之间的价值冲突又怎么样呢?伯林宣称这一问题是无法解决的,并称之为永恒的悲剧。这个答案并未因问题的高度争议性而变得可信。如果我认为在某种情况下自由比平等重要,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平等比自由重要,这一回答看起来是自然而然的,恰到好处地体现了价值的多元性,同时又并未倒向价值多元论。既然价值多元论认为人类事务存在多个模式,那么为了维护这种丰富性,它至少应该允许人们断定某些(如果不是“某个”的话)模式是合理的;但最后它却走向了自己承诺的反面,受困于对问题的无可奈何。

幸运的是,如果伯林并不认为价值多元论在哲学上是正确的(以及价值一元论在哲学上是错误的),那么他对该学说的坚持就并未消除这样一种可能性,即关于道德学说的哲学争议能够对社会中广泛存在的实践争议作出贡献。道德这一概念,一方面指行为的一种重要属性,一方面又指研究分析这一属性的理论学说,两者的联系是自然而紧密的,而将这两者分割开来并拒斥后者的做法是反理智的。从常见的日常生活到罕见的法律疑难,道德问题均展现出不可被轻视的智性深度,并呼唤着人们不断回返到实践哲学的领域中。

这表明我们应当从伯林对政治理论的不懈批判中同时看到一种开放性。多元论者的自信来自于他们对现代共同体实践的理解而不是任何哲学理念,这或许意味着,只有当价值多元论尚未成为一个哲学真理的前提下,它才能够成为对现代人处境的可靠说明。伯林指出价值理念的相互冲突是政治哲学存在的前提,然而仅有价值冲突是不够的:价值冲突催生了问题,但是只有存在着答案的问题才是真正的问题。因此,只有当这种相互冲突的局面中蕴含着结束冲突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只有当我们还不能否认政治哲学的问题的确存在着答案时,政治哲学才有其存在的意义。这表明价值多元论必须迎来其自我消解的命运。

如果我们搁置实用主义者所谓政治优先于哲学这一激进却空洞的观点(很难认为这种观点能够在实质上改变现代知识分子与自由民主社会的关系),多元论就有机会从格雷式的转变为后期罗尔斯式的,这将在价值多元论瓦解之后重新唤起自由主义的生命力。后期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是一种将合理性置于多元性之上的立场,它体现出学院派理论家将自由主义从反唯理论者的消极话语中拯救出来的努力。只要我们还对人类的政治境况有所不满,只要自由与平等的价值冲突还如伯林所强调的是一个基本的问题,政治理论就将永远处于争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