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舟的心智
在我的印象中,维舟特别善于作一种“元批评”。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或者说有丰富理论知识的人,他批评的对象并不是各种理论,而是对理论的表达;换句话说,他批评的不是知识分子所主张的种种观念,而是知识分子对其观念的言说与书写,或者笼统地说,知识分子的姿态。最近的“无人能有豁免权”一文就是这种元批评的产物,在此文中,他强调知识分子应有“最可贵的容忍批评、自我反省并坚持对话的品质”。当然,就这句话本身来说,并没有人不同意这种品质非常重要;但是,在维舟式元批评中,这样的论断并不只是一句正确而无用的废话:在他看来,知识分子的姿态具有特殊的地位与作用,它并不只是“非常重要”这样简单。
为了说明这一点,让我们来看看维舟写于2009年的一篇文章“威权型自由主义者”。此文一方面是维舟式元批评的范本,另一方面也是我所读到的第一篇维舟的文章,当时我还对它进行过批评。当然,现在看来,这样的批评并没有击中靶心。
所谓“威权型自由主义者”,即是以不宽容的、不容反对的甚至是攻击性的表达态度来主张自由主义的人(现在我唯一能想起具有这种写作风格的人是科学哲学家保罗·费耶阿本德,我们可以在《自由社会中的科学》中看看他对自己风格的辩护,虽然他并不是一名自由主义者),这样的人被视为具有一种“威权性格”。维舟指出,这样的自由主义者是大可批评的。文章第五段写道:“一个威权性格的人贴上自由主义者的标签,并不能使他真正成为自由主义者,相反只是对定义的误用。”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它是说,一个主张自由主义的人必须有一种特定的性格,粗糙地说,这个人必须宽容,必须心胸开阔,必须在交流与论辩中随时准备承认错误,否则,这个人就是误用了“自由主义”或“自由”一词。这样说是因为,“自由”与“宽容”在词义上一般是密不可分的,一个人赞成并论证自由,却在赞成与论证的过程中、在言说与书写中表现得不宽容,他的身上似乎就出现了一个糟糕的悖论。
但是为什么是这样呢?自由主义一词中的“自由”难道是一个元层面亦即表达层面的概念吗?按照常规理解,自由主义的“自由”意指一种政治观念,其具体主张大概为限制政府功能、保护个人权利。换言之,在自由主义者的表达中,自由总是指政治自由,而不是指一种公民道德规范,或者知识分子的表达规范。维舟如何能够将作为一种政治主张的“自由”与作为一种个人性格的“自由”混为一谈?我们看到,为了论证这一点,他在前面特别指出,“政治常常是个人意志的放大,再贴上意识形态的标签”。让我们注意这句话:它是指自由主义是宽容性格的放大与意识形态化结果吗?看起来,维舟要表达的意思是:因为个人在表达乃至更进一步的实践中崇尚宽容,所以他往往就倾向于认同宽容的政制,具体而言,即认同功能较少、自由放任的政府;反之,具有不宽容性格甚至所谓“威权性格”的人,即使他表面上赞同自由主义,也有倒向专制的风险。
在这里我们就触碰到了维舟式元批评的关键逻辑。他提出(当然,没有证明)了一个表达-性格-政治的桥接律:表达观点的方式反映了表达者的性格,而性格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表达者所真正持有的观点,换言之,性格的放大与意识形态化结果即是政治。这样,对表达的分析,就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对知识分子的诊疗,乃至对掩埋于高度复杂的现代知识生产之下的真相的挖掘。因此政治被解构了;元批评超越了任何具体的理论,揭露了知识分子活动的某种本质。在这个意义上,维舟式元批评逻辑并不依赖于怀疑主义或相对主义。它并不是要引入一个高阶的怀疑主义/相对主义观念来颠覆自由主义之“真理”,而是要使用心理分析的方法来说明任何对“真理”的承诺都是反自由的。
总而言之,只有你不将自由主义视为真理、进而不试图像辩护真理一样辩护自由主义,你才是自由主义者;只要你将自由主义看成真理,那么你就会倒向反自由的立场!这种观点难道不是特别奇怪吗:若自由主义果真是正确的,那么它就损害了自由,因为在维舟看来,在真正可欲的自由状态中,知识分子依据真理对谬误进行攻击是不被允许的。
我们很容易进行下述推理:自由是好的;至少存在着一种以扩展、保护自由为目的的最适宜的政治-社会安排方案;在“自由是好的”的意义上,这个方案是正确的。如果自由主义就是这样的政治-社会安排方案,那么我们看不出为何不能将自由主义视为正确的、继而像辩护真理一样辩护它。然而为什么维舟坚决拒绝对真理的辩护以及对谬误的攻击?因为一旦你试图攻击非自由主义的立场,你就是一个独断论者,而独断与自由相悖。令人疑惑的结论!问题出在哪里?
让我们带着这个疑惑,回头看看文章的第四段:“一项不容辩驳和任何差异的真理,即使的确是真理,也是令人深感不快的,因为它排斥了其余的所有可能,而自由主义所提倡的不正是存在无限可能的生活吗?如果有人认为只有一种生活方式是正确的,无论它是什么,这都是对自由的限制。”这段话表明维舟曲解了自由主义的理念,因为自由主义者口中的“不容辩驳和任何差异的真理”所旨在辩护的正是“存在无限可能的生活”的主张。恰恰正是因为这项真理将政治自由宣告为“不容辩驳和任何差异的”,它才能够认为生活“存在无限可能”。政治自由代表了“一种生活方式”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政治自由应当被理解为一个容纳各种生活方式的框架,而只有这样的框架,才能真正成为“无限可能的生活”的良好保证。
这段话实际上是对价值多元论与自由主义的冲突——该冲突因以赛亚·伯林而闻名——的一种表达:如果价值多元论是正确的,那么作为多元价值之一的自由就不能处于关键地位;而如果我们无法保证自由的支配性,则价值多元论就不可能被落实。解决这一悖论的方法是不将自由视为一种价值、一种生活方式,而是视为承载多元价值的框架;那么,对自由的主张就没有包含着对某种特定价值的主张。但是上文所指出的维舟式桥接律颠覆了这种论辩:它指出,尽管政治自由——作为一种理论承诺——不预设生活方式,但任何将这种承诺视为真理,并为之辩护的人,其真正观念往往是独断论的,即认为“只有一种生活方式是正确的”。这是因为,当知识分子在谈论自由时,他们实际上是在表现自己的性格:谈论什么是相对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以什么态度、什么姿态谈论;态度与姿态反映了性格,而性格就是为学术话语所遮蔽的真正政治理念的微缩版本。那么显然,只要自由主义者的表达是独断的,他对自由的服膺就不是真的/一贯的/彻底的。
综上所述,维舟试图说明的是,知识分子所表达的观点与他所真正服膺的观点有可能完全不同。这当然并不是说他们口是心非,因为后者大概来源于潜意识。但是在我们看来,公共领域之所以是公共的,就是因为在它之中流动的是公开的信息。相比之下,为什么姿态如此重要?姿态能够影响什么?维舟本人的姿态大概是无可指摘的,因为他并不表达——准确地说,他并不像知识分子那样表达。知识分子表达理论观点,而维舟表达“表达”本身。维舟一贯以不介入立场之争而著称,既然如此,他就可以完美地逃避元批评。
但是,这种不介入、不表达的姿态之下,是否也潜藏了某些令人玩味的观念?换句话说,我们是否可以开展一种“元元批评”:对维舟式元批评进行同样的批评?按照维舟自己提出的桥接律,不介入、不表达的姿态必定也反映了性格,而性格关系到政治。首先,我们不能将对自由与威权之争不置一词的姿态视为宽容,因为宽容的前提是进行表达,而不是不表达。如果说宽容的表达反映了自由的性格与政治、不宽容的表达反映了威权的性格与政治,那么不表达能够反映什么?当然,就是在自由与威权之间保持中立的性格与政治。我们应该如何理解这种性格与政治?它大概包含了这样的内容:自由不一定好,威权不一定坏;自由与威权各有适用之处,具体问题总是要在具体的情境中才能得到处理;我们必须对自由与威权两方保持相同的距离、维持同样的开放、抱有同等程度的怀疑。
但是,如果自由与威权没有好坏差别,维舟又为什么会将威权性格视为应予批评的?这个问题暴露出了桥接律的一个困难:如果桥接律是有用的,具体而言,对表达-性格-政治的挖掘是有意义的,那么就不可能持有中立的立场,比如,既然自由与威权不分轩轾,那么威权性格的自由主义者就顶多是自相矛盾的,而不是有错误的。但让我们回过头去再看看维舟的文本:当维舟说自由是个好东西、“人们并非不想要自由”的时候,他所说的“自由”似乎不是一个与威权相对立的概念,因为人们“想以自己的方式获得自由,也不需要被人告诉什么才是自由”。自由主义的“自由”一定是人们想要的自由吗?维舟给出了否定的答案。如果有人想要威权,并把它命名为“自由”,那么维舟也不会反对。在这个意义上,他的确恪守了中立的立场。
在我看来,这就是维舟的心智:当自由主义-现代性早已在某些理论家的口中成为“陈词滥调”的时候,维舟依然对自由主义的理念持有一种浅陋的理解;并且,他用一种未经证明的弗洛伊德式的心理分析来捍卫这种理解。另一方面,如果这种心理分析能够站得住脚,维舟自身不介入、不表达的姿态就反映了一种要在自由与威权之间保持中立的观念,而这个观念反过来也支持了维舟之元批评逻辑的超越性:只有脱离任何既定立场,对知识分子之政治表达的分析才会是激进而彻底的。
但是,对表达进行分析是一回事,通过这种分析来解构政治是另一回事。以中立的立场为基础,通过对知识分子所持观念的表里之分的强调,维舟消解了真正重要的东西:自由与威权的立场之争仅仅是一个字面上或者说话语场内部的事件,一个可以为元批评所轻松超越的叙事游戏,一部可以被肆意调整、篡改、重构的舞台剧吗?毫不意外地,在写下“威权型自由主义者”一文的四年后,维舟的写作技艺虽已老旧,但仍然纯熟:“无人能有豁免权”这篇文章在很大程度上就建立在数次将“公知”(“知识分子”、“公共知识分子”)与“官方”(“政治人物”、“政府官员”)并列乃至对换的论证逻辑上。在这样的逻辑下,立场仅仅是立场、标签仅仅是标签,一切都只是纸上的油墨了,但维舟的牌坊还能立在何处呢?
可以善意的假设,维舟所向往的是成为一位怀疑论者,一只与刺猬相对的狐狸,一个明智、审慎而保守的知识分子。我们知道,自由主义传统中不乏这样的理论家,而他们同样值得尊敬。但是,无论如何,这些理论家从未将政治仅仅视为概念的排列组合问题,更没有在自由与威权之间保持中立。这就表明,一个不理解自由,特别是不理解自由主义之“自由”、乃至未领会到政治自由的生存论意义的人,就不可能理解“威权”究竟意味着什么。正因为此,通过拙劣的分析与论证,维舟最后只是将自己塑造为一个不知轻重的人——一个不知姿态之轻,又不知立场之重;不知表达之轻,又不知政治之重的人。
为了说明这一点,让我们来看看维舟写于2009年的一篇文章“威权型自由主义者”。此文一方面是维舟式元批评的范本,另一方面也是我所读到的第一篇维舟的文章,当时我还对它进行过批评。当然,现在看来,这样的批评并没有击中靶心。
所谓“威权型自由主义者”,即是以不宽容的、不容反对的甚至是攻击性的表达态度来主张自由主义的人(现在我唯一能想起具有这种写作风格的人是科学哲学家保罗·费耶阿本德,我们可以在《自由社会中的科学》中看看他对自己风格的辩护,虽然他并不是一名自由主义者),这样的人被视为具有一种“威权性格”。维舟指出,这样的自由主义者是大可批评的。文章第五段写道:“一个威权性格的人贴上自由主义者的标签,并不能使他真正成为自由主义者,相反只是对定义的误用。”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它是说,一个主张自由主义的人必须有一种特定的性格,粗糙地说,这个人必须宽容,必须心胸开阔,必须在交流与论辩中随时准备承认错误,否则,这个人就是误用了“自由主义”或“自由”一词。这样说是因为,“自由”与“宽容”在词义上一般是密不可分的,一个人赞成并论证自由,却在赞成与论证的过程中、在言说与书写中表现得不宽容,他的身上似乎就出现了一个糟糕的悖论。
但是为什么是这样呢?自由主义一词中的“自由”难道是一个元层面亦即表达层面的概念吗?按照常规理解,自由主义的“自由”意指一种政治观念,其具体主张大概为限制政府功能、保护个人权利。换言之,在自由主义者的表达中,自由总是指政治自由,而不是指一种公民道德规范,或者知识分子的表达规范。维舟如何能够将作为一种政治主张的“自由”与作为一种个人性格的“自由”混为一谈?我们看到,为了论证这一点,他在前面特别指出,“政治常常是个人意志的放大,再贴上意识形态的标签”。让我们注意这句话:它是指自由主义是宽容性格的放大与意识形态化结果吗?看起来,维舟要表达的意思是:因为个人在表达乃至更进一步的实践中崇尚宽容,所以他往往就倾向于认同宽容的政制,具体而言,即认同功能较少、自由放任的政府;反之,具有不宽容性格甚至所谓“威权性格”的人,即使他表面上赞同自由主义,也有倒向专制的风险。
在这里我们就触碰到了维舟式元批评的关键逻辑。他提出(当然,没有证明)了一个表达-性格-政治的桥接律:表达观点的方式反映了表达者的性格,而性格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表达者所真正持有的观点,换言之,性格的放大与意识形态化结果即是政治。这样,对表达的分析,就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对知识分子的诊疗,乃至对掩埋于高度复杂的现代知识生产之下的真相的挖掘。因此政治被解构了;元批评超越了任何具体的理论,揭露了知识分子活动的某种本质。在这个意义上,维舟式元批评逻辑并不依赖于怀疑主义或相对主义。它并不是要引入一个高阶的怀疑主义/相对主义观念来颠覆自由主义之“真理”,而是要使用心理分析的方法来说明任何对“真理”的承诺都是反自由的。
总而言之,只有你不将自由主义视为真理、进而不试图像辩护真理一样辩护自由主义,你才是自由主义者;只要你将自由主义看成真理,那么你就会倒向反自由的立场!这种观点难道不是特别奇怪吗:若自由主义果真是正确的,那么它就损害了自由,因为在维舟看来,在真正可欲的自由状态中,知识分子依据真理对谬误进行攻击是不被允许的。
我们很容易进行下述推理:自由是好的;至少存在着一种以扩展、保护自由为目的的最适宜的政治-社会安排方案;在“自由是好的”的意义上,这个方案是正确的。如果自由主义就是这样的政治-社会安排方案,那么我们看不出为何不能将自由主义视为正确的、继而像辩护真理一样辩护它。然而为什么维舟坚决拒绝对真理的辩护以及对谬误的攻击?因为一旦你试图攻击非自由主义的立场,你就是一个独断论者,而独断与自由相悖。令人疑惑的结论!问题出在哪里?
让我们带着这个疑惑,回头看看文章的第四段:“一项不容辩驳和任何差异的真理,即使的确是真理,也是令人深感不快的,因为它排斥了其余的所有可能,而自由主义所提倡的不正是存在无限可能的生活吗?如果有人认为只有一种生活方式是正确的,无论它是什么,这都是对自由的限制。”这段话表明维舟曲解了自由主义的理念,因为自由主义者口中的“不容辩驳和任何差异的真理”所旨在辩护的正是“存在无限可能的生活”的主张。恰恰正是因为这项真理将政治自由宣告为“不容辩驳和任何差异的”,它才能够认为生活“存在无限可能”。政治自由代表了“一种生活方式”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政治自由应当被理解为一个容纳各种生活方式的框架,而只有这样的框架,才能真正成为“无限可能的生活”的良好保证。
这段话实际上是对价值多元论与自由主义的冲突——该冲突因以赛亚·伯林而闻名——的一种表达:如果价值多元论是正确的,那么作为多元价值之一的自由就不能处于关键地位;而如果我们无法保证自由的支配性,则价值多元论就不可能被落实。解决这一悖论的方法是不将自由视为一种价值、一种生活方式,而是视为承载多元价值的框架;那么,对自由的主张就没有包含着对某种特定价值的主张。但是上文所指出的维舟式桥接律颠覆了这种论辩:它指出,尽管政治自由——作为一种理论承诺——不预设生活方式,但任何将这种承诺视为真理,并为之辩护的人,其真正观念往往是独断论的,即认为“只有一种生活方式是正确的”。这是因为,当知识分子在谈论自由时,他们实际上是在表现自己的性格:谈论什么是相对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以什么态度、什么姿态谈论;态度与姿态反映了性格,而性格就是为学术话语所遮蔽的真正政治理念的微缩版本。那么显然,只要自由主义者的表达是独断的,他对自由的服膺就不是真的/一贯的/彻底的。
综上所述,维舟试图说明的是,知识分子所表达的观点与他所真正服膺的观点有可能完全不同。这当然并不是说他们口是心非,因为后者大概来源于潜意识。但是在我们看来,公共领域之所以是公共的,就是因为在它之中流动的是公开的信息。相比之下,为什么姿态如此重要?姿态能够影响什么?维舟本人的姿态大概是无可指摘的,因为他并不表达——准确地说,他并不像知识分子那样表达。知识分子表达理论观点,而维舟表达“表达”本身。维舟一贯以不介入立场之争而著称,既然如此,他就可以完美地逃避元批评。
但是,这种不介入、不表达的姿态之下,是否也潜藏了某些令人玩味的观念?换句话说,我们是否可以开展一种“元元批评”:对维舟式元批评进行同样的批评?按照维舟自己提出的桥接律,不介入、不表达的姿态必定也反映了性格,而性格关系到政治。首先,我们不能将对自由与威权之争不置一词的姿态视为宽容,因为宽容的前提是进行表达,而不是不表达。如果说宽容的表达反映了自由的性格与政治、不宽容的表达反映了威权的性格与政治,那么不表达能够反映什么?当然,就是在自由与威权之间保持中立的性格与政治。我们应该如何理解这种性格与政治?它大概包含了这样的内容:自由不一定好,威权不一定坏;自由与威权各有适用之处,具体问题总是要在具体的情境中才能得到处理;我们必须对自由与威权两方保持相同的距离、维持同样的开放、抱有同等程度的怀疑。
但是,如果自由与威权没有好坏差别,维舟又为什么会将威权性格视为应予批评的?这个问题暴露出了桥接律的一个困难:如果桥接律是有用的,具体而言,对表达-性格-政治的挖掘是有意义的,那么就不可能持有中立的立场,比如,既然自由与威权不分轩轾,那么威权性格的自由主义者就顶多是自相矛盾的,而不是有错误的。但让我们回过头去再看看维舟的文本:当维舟说自由是个好东西、“人们并非不想要自由”的时候,他所说的“自由”似乎不是一个与威权相对立的概念,因为人们“想以自己的方式获得自由,也不需要被人告诉什么才是自由”。自由主义的“自由”一定是人们想要的自由吗?维舟给出了否定的答案。如果有人想要威权,并把它命名为“自由”,那么维舟也不会反对。在这个意义上,他的确恪守了中立的立场。
在我看来,这就是维舟的心智:当自由主义-现代性早已在某些理论家的口中成为“陈词滥调”的时候,维舟依然对自由主义的理念持有一种浅陋的理解;并且,他用一种未经证明的弗洛伊德式的心理分析来捍卫这种理解。另一方面,如果这种心理分析能够站得住脚,维舟自身不介入、不表达的姿态就反映了一种要在自由与威权之间保持中立的观念,而这个观念反过来也支持了维舟之元批评逻辑的超越性:只有脱离任何既定立场,对知识分子之政治表达的分析才会是激进而彻底的。
但是,对表达进行分析是一回事,通过这种分析来解构政治是另一回事。以中立的立场为基础,通过对知识分子所持观念的表里之分的强调,维舟消解了真正重要的东西:自由与威权的立场之争仅仅是一个字面上或者说话语场内部的事件,一个可以为元批评所轻松超越的叙事游戏,一部可以被肆意调整、篡改、重构的舞台剧吗?毫不意外地,在写下“威权型自由主义者”一文的四年后,维舟的写作技艺虽已老旧,但仍然纯熟:“无人能有豁免权”这篇文章在很大程度上就建立在数次将“公知”(“知识分子”、“公共知识分子”)与“官方”(“政治人物”、“政府官员”)并列乃至对换的论证逻辑上。在这样的逻辑下,立场仅仅是立场、标签仅仅是标签,一切都只是纸上的油墨了,但维舟的牌坊还能立在何处呢?
可以善意的假设,维舟所向往的是成为一位怀疑论者,一只与刺猬相对的狐狸,一个明智、审慎而保守的知识分子。我们知道,自由主义传统中不乏这样的理论家,而他们同样值得尊敬。但是,无论如何,这些理论家从未将政治仅仅视为概念的排列组合问题,更没有在自由与威权之间保持中立。这就表明,一个不理解自由,特别是不理解自由主义之“自由”、乃至未领会到政治自由的生存论意义的人,就不可能理解“威权”究竟意味着什么。正因为此,通过拙劣的分析与论证,维舟最后只是将自己塑造为一个不知轻重的人——一个不知姿态之轻,又不知立场之重;不知表达之轻,又不知政治之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