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哲学:关乎“每个个人”

在日常语言,或者说我们国家的日常语言中,“政治”一词要么是讽刺性的,要么是让人敬而远之的。这是中国文化的传统加诸于语言上的枷锁。如果撇开这层,政治哲学其实是、也应该是关乎个人的学科。

有观点指出,从政治史上看,苏格拉底时期的哲学关注个体的反思,而政治关注外在事务,用时髦的话说,哲学是主体的,政治是主体间的,因此我们或多或少应该警惕主体间论题对一门主体性很强的学科的侵犯。

但是,且不说哲学的传统有多大的指导价值、及主体间和主体的鸿沟到底有多大:大宪章运动本身不仅是一项政治运动,而且还是一项参与者只有贵族和王室的运动。就算这样,它也给个人/主体领域带来了一场革命,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几百年后的启蒙运动。

我们之所以说启蒙运动影响深远,绝不是因为民粹主义推翻了皇权(然后又搞了新的皇权),更不是因为罗伯斯庇尔之流,而是因为它极大拓展了个人自由的领域。自由主义制度,首先是一项关乎“每个个人”的制度,其次才是一种政治制度。

“从古典政治哲学的特定视角切入今天的政治哲学研究,只能获得个人价值追问与个人生活趣味的安顿,这种追问无法解释大型复杂社会的公共问题。因此,坚持现代政治哲学的基本原则,即坚持17 、18 世纪启蒙主义的基本价值信念,便成为我们研究政治哲学问题的价值基石。”

“大型复杂社会的公共问题”以一种显而易见的方式和“每个个人”相联系起来:法律(即规则)与社会(即关系/联系)。规则与关系对于单个元素毫无作用,但我们既然无法独自生存,就不可能脱身于政治之外。而于我自身而言,科学哲学算是一项兴趣,而政治哲学更像是一种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