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战争与政治虚无主义
2009年的诺贝尔和平奖被授予给美国总统贝拉克·奥巴马。消息一出,世界舆论哗然。大多数人的困惑在于此:一个以世界和平为意旨的奖项,难道可以被授予给当代世界战争的主要发动方——美国——的领导人吗?左派知识分子更是义正辞严地指出,给“帝国主义者”发奖,表明了现代道德的沦丧,更表明了正义向殖民主义投降。 鉴于此,奥巴马特地在领奖时发表了一番精心准备的演讲,为自己辩护。面对指责,他指出,美国所发动的阿富汗、伊拉克战争,都是“正义战争”(他又补充说,后者可能没那么正义),而不是殖民主义;因为,塔利班与萨达姆都已成为和平的威胁,如果不立即以战争手段予以制止,势必造成严重后果。另外,美国军队已经尽可能避免让战火波及平民,尽管仍有伤亡,但那确属无奈。无论如何,战争虽然会带来各种灾难,但如果没有必要的战争,后果将更加严重。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战争是正义的。 在支持或反对奥巴马之前,需要澄清的是“正义战争”的概念本身。如果这一概念是有意义的,就意味着存在某些律则,赋予战争以道德性质。换句话说,当我们在谈到战争的“合法性”时,首要问题就是:这种“法”——干脆地说,政治正义的标准——有可能存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