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史二论(二):自由与传统

自由主义者们在对柏克和托克维尔致意时,总要对保守主义精神夸赞一番,更要反复强调传统的伟大作用。据说,自由必须依靠对传统的反复申明与“创造性转化”来实现。这种观点,把自由说成是一个由对文化传统的保守态度所带来的概念;或者说,自由至少依赖着传统,传统生成了自由。

如果承认文化/文明间的巨大差异,自由-传统的联盟就要遭到挑战。显然,不管如何考察、不管采取何种视角,东方和西方都有着完全不同的传统;即使缩小范围,英美传统和欧陆传统之间的鸿沟亦如大西洋一般宽不可测。“传统”一词是如此含糊、如此难以把握,就连柏克本人,也有以皇权之传统否定民权之传统的遗憾之举。而就算是人所齐称的同一思想流派成员,之间亦差异颇大:孔子的儒就与董仲舒的儒相去甚远,下溯至程朱,更是面目全非。对汉语传统影响巨大的儒家思想,其内部都如此纷杂,更何况禅道之学、法墨之说?

传统仿佛是一锅粥,所有人都能从中找到思想后援。自由主义者能够发现普世价值与宽容精神,文化保守主义者能够发现安守旧制与复古思潮,传统左派能够发现朴素的共产主义思想与对革命的正义辩护。但问题在于,无论汉语传统的关键词是专制还是自由、其主要身份是权力的护卫者还是威权的反抗者,都不能否认,历史性与殊别性才是传统的最大特征。

传统是历史性/殊别性的传统,然而自由却是普遍性的自由。普遍性不可能、也不需要靠殊别性与历史性为其辩护,亦不需要它们的证明,更不可能由它们生成。虽然作为人文观念的“自由”,其历史不过三四百年,但自由本身是一种被动状态,是人的本质属性,其普遍性是无庸讳言的。倘若自由依靠传统来生成,就丧失了这一特征;而自由主义的自我所有权论证,就更不可能架设在形而上学的绝对基础之上。

自由-传统的偏见,会将自由拉回人造物的祭坛,将其与国家、社会等概念放在一处。然而自由既不是失业救助金,也不是存款利息,和福利、民主等,亦不是同一层面的概念。其实,把自由说成是一种“概念”,本身就会带来以历史性篡越普遍性的些许误解。

对自由的言说与申明,毕竟只有很短的历史;而传统却无时无刻不在施加影响,传统生成自由的误解,确实在所难免。正因为此,我们就更需要对自由之作为人之本质、作为超历史性/普遍性的概念作出澄明,这一澄明并非取自柏拉图的本质主义,而是直接追随康德的绝对律令观念。除却康德哲学之外,自由主义的另一大潮流是功利主义的自由主义,一种将自由作为实现集体目的之工具的理论——而这,实际上就是把自由当成人造物的理论后果。而具体到现实政治层面,我们应当澄清将自由混同于价值的错解:自由既不是殊别价值,也不是普世价值——它根本就不是价值,而是容纳价值的框架。

自由与传统,有融合亦有对抗,但归根到底,它们之间不可能是证明、辩护或衍生的关系。而对汉语思想而言,无论是要自由舍传统还是要传统舍自由、抑或采取“创造性转化”的策略,不仅都是大而无当,而且在可操作性层面也毫不可取。若如前所述,从传统中专取我所乐见之言为己所用,这恰恰不是尊重传统,而是六经注我;而被如此修剪过的“传统”,再被拿来证明修剪刀本身的正确性,这显然毫无说服力。对自由主义者而言,不管我们能从传统中获得多少价值,也不能忽视其整体特征,尤其不能忽略中国文化的撒娇特质,以及知识分子、主流思想对权力的强烈依附性。恐怕必须承认,我们的传统离自由还是远了一些。重要的是,将极具可操作性的、作为一种体制的自由主义与虚无飘渺的文化传统联系起来,对当前紧迫的现实不可能有任何帮助。

与其说传统的历史性生成了自由,倒不如说自由的普遍性重构了传统。幸运的是,这三四百年来,自由正在被写入历史。也许我们的后人有一天会这样说——人类的自由就是传统,人类的传统就是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