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之争:基础主义之思
一 在古希腊时代,伦理学还是一个前现代的学科,其关注焦点还停留在“何为良善”的层次;之后,在古罗马时期,这一学科就转变为研究良善行为的内在意义。也就是说,在人们对道德标准已取得基本共识后,伦理思考的要务就会随之变化。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促成这种现代转型的并不是哲人的作为,而是知识社会学所称的“外部原因”:社会环境的自然变化。 现代性-现代社会的出现,并非始于英国革命或启蒙运动,更非始于施特劳斯之马基雅维利,而应当始于罗马共和国之为跨民族-国家之时。跨民族-国家就意味着跨文化-国家,至此,文化多元才真正成为一个问题。因此,古希腊时代为哲人所重视的“自然”、“习俗”甚至传统本身,都丧失了原先的重要性。“政治”这一概念的内涵,由族群-城邦之事务,转变为跨文化社会之事务;由道德同质化社会之内部(所有)事务,转变为诸共同体共存之外部事务。作为族群特质的文化,对于某个民族而言依然重要,但以政治与国家的角度看来,则仅仅是社群内部的问题。因此与伦理思考相似,政治思考的转型同样源于人类群体境况的转变,政治知识的界限,很大程度上依然由社会环境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