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无政府主义希望
(题目剽窃自理查德·罗蒂) 一 困境 洛克的政治哲学起源于这样的假设:人对于其自身有绝对的、唯一的统治权。对这个假设的弱解释是,人生而平等、自由、独立,没有人可以高人一等。这个解释目前看来是没有任何一个政治理论敢于明目张胆地否定的(但暗中的、无意识的否定层出不穷)。但是,如果这一假设可以被理解为“可以统治个人的只有他自己”的话,那么就必然面临国家的合法性问题。不管是王权国家还是民主国家,都意味着某个高于个人的系统对个人的统治。这就是无政府-资本主义(自由意志主义,以下简称无政府主义)的论述基础所在。 当然,王权国家或者福利国家意味着类似家长制的统治,这在古典自由主义看来也是不合法的。然而即使是受到古典自由主义支持的“守夜人”国家、最弱意义上的国家,也不可避免地受到质疑。 何谓“最弱意义上的国家”?国家有两个特点: 1.对暴力的垄断。国家宣称,在其统治范围内只有它自己有使用和监督使用暴力的权利,而且这一权利一般被认为是合法的。 2.对所有人的保护。国家(理论上)会承诺为处于其统治范围内的所有人提供保护。 最弱国家即有且只有以上这两条特征的国家。一般认为,这种国家只会为个人的消极自由提供保护,而不像当今世界的国家一样或多或少地提供一些福利(积极自由)。但是无可否认,最弱国家也拥有警察、法院与军队,这些机构代替个人,惩罚那些侵犯他人权利的人。而这是对暴力的垄断,意味着个人的惩罚权利被剥夺了。 同时,“对所有人的保护”也是与原始假设相矛盾的:国家为穷人和富人、付得起钱的人和付不起的人提供相同的服务,但维持这一功能(包括以上所说的警察军队等机构)需要税收,而税收就意味着再分配,就意味着对个人财产权的侵犯。个人要付钱为他人提供的服务,这确实是不道德的。 以上分析揭示了个人自由与国家统治之间令人困惑的矛盾。面对这些矛盾,有些学者声称它们是不可解决的:要么否定国家的合法性,要么否定原始假设。无政府主义选择了前者;而左派理论则迫不及待地选择后者,制造出许多以“平等”代替“自由”之优先性的奇特理论。但是,自由主义者只能选择调和它们,否则他们所坚持的理论就不能得到证明。